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电话号码:18040534551
手机号码:18040534551
执业证号:14201201610820183
执业律所: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2室
【导语】
2025年3月,在北京市延庆区某村庄经营农家院的陈某某,因网上贷款事宜,接连被云南、武汉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前后被认定涉嫌诈骗、帮信、盗窃罪,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接受委托后,我们经会见了解到,陈某某归案初期坚持无罪辩解,捕后心态逐渐发生变化,如案件可以“实报实销”或缓刑也能够接受,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给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1个月,无法达到“实报实销”的效果,所以陈某某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律师介入案件时该案已进入一审审判阶段,辩护团队及时调取卷宗,各自分别阅卷、独立研判。经阅卷慎重研究,团队成员不谋而合,均认为本案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重大问题,具备无罪辩护的条件。在后续会见中,律师向陈某某详细分析了案件的各种可能性,对比了无罪辩护方案和罪轻辩护方案的利弊,最终陈某某更加坚定了自己无罪辩解的信心。 遗憾的是,一审法院未能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观点,作出了有罪判决。仅在陈某某坚持无罪辩解的情况下,认定陈某某犯盗窃罪,对量刑建议进行了调整,改为有期徒刑9个月。陈某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仍委托原辩护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辩护人在二审中,除进一步加强论证无罪辩护观点外,继续提交一审未予准许的调查取证申请。同时,辩护人提交了能够显示陈某某所经营农场状况的书面材料、视频等证据。二审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高度重视,不仅同意了辩护人提出的开庭审理申请,还在庭后聘请了多位专家进行论证,也多次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最终在二审开完庭半年后,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陈某某无罪。 陈某某被平反昭雪,人生拨云见日。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鲍智、唐健律师,也因此案中尽职尽责的专业表现,有幸摘得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公认的刑事辩护桂冠上最璀璨的明珠——无罪判决。
2025年8月,此时陈某某已被关押在看守所近5个月,陈某某家属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慕名来汉请求我所为陈某某提供辩护。我所经初步研究,认为该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可能存在重大问题,不排除是一起错案,遂接受委托,指派由合伙人鲍智、唐健律师作为案件承办律师,并联合数位律所同事一起,组成工作团队,为陈某某提供辩护。
基于上述情况,辩护人经与陈某某协商,在一审确立了一套“无罪+罪轻”的辩护方案,意即在做案件定性辩护的同时,对陈某某在案件中存在的有利情节一并开展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