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唐健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唐健律师 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电话号码:18040534551

手机号码:18040534551

执业证号:14201201610820183

执业律所: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2室

法律知识

武汉刑事律师:哪些案件能调解?和解后能从宽量刑吗

刑事案件法院调解,通常先让加害人承认犯罪,再听被害人讲述影响,然后讨论赔偿并确定加害人义务。可调解案件有两类: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第五章且可能判三年以下的,以及除渎职外可能判七年以下的过失犯罪。和解后仍可能判刑,但可依法从宽,公安、检察院可提从宽建议,情节轻微可不起诉。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调解,当事人也可自行和解。为更好地解决武汉量刑协商律师推荐的问题,欢迎直接联系唐健律师。


一、刑事案件法院怎么调解

刑事案件法院调解方式如下:

(1)首先要求的是加害人承认犯罪;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

(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调解

刑事案件可以调解有两种。具体如下: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三、刑事案件和解后还判刑吗

刑事案件和解后还判刑。但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四、刑事案件二审后还可以和解吗

刑事案件二审后还可以和解。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刑事案件调解、和解能不能争取从宽,往往要看案件类型、罪名、刑期可能和诉讼阶段。二审自诉案件还能不能和解,也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遇到类似问题,别只看别人案例,最好把材料拿给专业刑辩律师分析。唐健律师在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做刑事辩护,对毒品、暴力、网络经济犯罪等案件有实务经验,能结合个案情况给出针对性意见,帮助当事人理清调解、和解与从宽处罚的思路。

唐健律师官网(鄂ICP备2026031614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2室
手机:1804053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