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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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通常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由公安立案并移送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法院受理后开庭质证辩论并判决。各阶段期限不同,拘留一般不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不超过2个月,审查起诉通常1个月。法院作出判决书后一般算结案,不服判决还可申诉。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武汉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唐健律师。
一、刑事案件分几个阶段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即公安阶段。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2、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阶段。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3、三审判阶段即法院阶段。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综上所述,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这种追诉必须具有正当性,即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进行。法院通过审判,排除非法证据,能够起到纠正与遏止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违法行为、维护追诉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作用,从而维护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每个阶段的时间
刑事案件每个阶段的时间如下: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3、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刑事案件怎样算结案
刑事案件在法院作出判决书后算结案。
刑事案件办理的程序如下: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原则;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4、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办理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关部门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做出相应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办案期限,拘留、逮捕后的羁押、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完全一样,具体案件还要看案情和程序进展。法院作出判决书后,通常才算结案,对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诉。了解这些流程和期限,家属心里会更有数,也便于及时准备材料、沟通辩护意见。遇到具体问题,还是建议结合案卷和实际进度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