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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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1201610820183
执业律所: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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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要走程序:办案人员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报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时出示拘留证、宣布拘留、让本人签名盖章,不出示或先拘后补证都违法,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一般要通知家属。正在预备犯罪、被指认、身边有证据、企图逃跑、可能串供、身份不明、流窜结伙作案这七种情形可先行拘留。为帮您解决武汉刑事会见律师推荐榜这类疑问,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和实务案例,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唐健律师。
一、拘留前流程
拘留前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2、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
3、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4、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公安机关执行;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该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行的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6、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7、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8、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9、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指犯罪行为正在进行、刚刚结束或准备阶段被当场发现。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有直接的目击证人或受害人当场指控。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如随身携带赃物、作案工具,或住所内藏有相关证据。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嫌疑人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现实危险。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存在干扰司法公正、破坏证据链的风险。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无法核实身份,影响侦查进行。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涉及跨地区、高频次或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
拘留的条件如下: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
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
对被拘留人,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拘留需要拘留证吗
拘留需要拘留证。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时是要出示拘留证的。如果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篇内容把拘留的流程、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和拘留证的问题都摆了出来。对家属来说,人被带走之后最容易慌,其实先看有没有拘留证、有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收到通知,比到处打听消息更有用。程序上的细节看着琐碎,真遇上了却直接关系到后面怎么走。遇到拿不准的地方,找做刑事的律师把情况讲清楚,心里会踏实一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在您需要的时候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