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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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不是具体罪名,而是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一类犯罪。它要求故意,一般有非法利润目的,主体分单位和个人。各罪名追诉标准不同,有的看行为,有的要达到金额结果;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延长还要看控告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条件。为解决“武汉可靠的经济犯罪辩护律师”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希望能帮到您;如需专业服务,欢迎联系唐健律师。
一、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首先,经济类犯罪有很多,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其次,有的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该行为就成立犯罪,有的犯罪是结果犯,即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成立该种犯罪。有的犯罪是需要某种身份才可以最后,对照着该刑法和对应的司法解释找主体、行为、金额、结果等就可以找到立案标准。
综上所述,经济类的犯罪很多;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追诉的标准,不同的犯罪类型有着不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二、什么是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
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
在经济类犯罪中还保留死刑罪名的有七个:
1、生产、销售假药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走私武器、弹药罪;
4、走私核材料罪;
5、走私假币罪;
6、伪造货币罪;
7、集资诈骗罪。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并非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类罪。经济犯罪可以分为单位经济犯罪以及个人经济犯罪,在定罪条件和量刑标准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经济犯罪追诉时效期限
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
1、经济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经济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经济犯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经济犯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经济案件追诉期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基于实际的经济案件的严重程序以及危害程度来进行判决处理,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那么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经济犯罪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一类发生在经济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并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犯罪。追诉标准要落到具体罪名上,有的看行为,有的要看金额结果。追诉时效得结合法定最高刑判断,延长还有控告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条件。遇到这类事,先把涉嫌罪名、金额、行为方式和时间节点理清,再对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心里会更有底。如果自己或家人碰上这类问题,尽早找专业刑辩律师把案情拆开看,比反复焦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