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律师【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专注刑事辩护的实战派律师,主打毒品、传统暴力、网络 / 经济犯罪,擅长取保、不诉、缓刑。 一、... 详细>>
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电话号码:18040534551
手机号码:18040534551
执业证号:14201201610820183
执业律所: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2室
死刑案件一般不能刑事谅解,能和解的多是可能判七年以下的过失犯罪,或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三年以下的案件。累犯、多次犯罪,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引发的案件,通常不适用和解。死者家属出谅解书,可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谅解书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都能用。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在武汉需要专业量刑协商方面的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唐健律师。
一、死刑也能刑事谅解吗
可能被处死刑的案件通常是不能刑事谅解的,只有下列案件可以进行和解:
1、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不能刑事和解的案件都有哪些
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
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
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持械、雇凶或受黑恶势力操纵引发的案件;
4、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
三、死者家属出谅解书能少判几年
死者家属出谅解书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提起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和解协议的审查与制作】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四、刑事谅解书在什么阶段有作用
刑事谅解书在以下阶段有作用:
1、在侦查阶段;
2、在审查起诉;
3、在一审审判;
4、在二审中。
刑事谅解书不是随便写写就能减刑的,能不能用、能减多少,往往要看案件性质、罪名轻重,还要看是在哪个诉讼阶段提出。文章里提到的这些情形,放到具体案件里差别可能很大,量刑协商的时机和分寸也需要专业判断。唐健律师是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十一年,专注刑事辩护,办理过不少涉及谅解、和解和量刑协商的案件。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带着材料当面聊一聊,把案情和可能的结果说清楚,再做下一步打算。